建协〔202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本会会员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要求,我会决定开展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开展群众性的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进一步提升建筑劳务管理人员素质,规范建筑劳务管理,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组织
竞赛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指导,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办,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北京太极联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
为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成立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组委会,负责研究制定竞赛工作方案,设立竞赛题库,组织并指导竞赛活动的开展,研究确定竞赛奖励等有关事项。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建筑企业项目部或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自愿申报。
(二)建筑企业以施工项目部为代表队参赛,每个企业可申报若干个代表队;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以企业为代表队参赛,限报一支代表队。
(三)参赛企业需登入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平台(http://www.zgjzy.org.cn/menu_73.html)进行报名,同时,将公司盖章意见的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1870147415@qq.com。
四、时间要求
本届竞赛报名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提交,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费用,以规范建筑劳务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阳、付晶晶、李琦
010-62147823、010-62145379、010-62144786
附件:
1、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报名表
2、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报名表
公司名称 (劳务企业填写) | |||
公司+项目 (建筑企业填写) | |||
法定代表人 或项目经理 | |||
公司地址 | |||
企业资质 | 邮箱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参赛代表队成员 | 职务 | 手机号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 公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竞赛 组委会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建筑劳务人员素质,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有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竞赛通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开展群众性知识竞赛活动,推动建筑劳务管理人员加强对党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产业工人培育、劳务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掌握,规范建筑劳务管理。
第三条 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竞赛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指导,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办,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北京太极联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
第五条 竞赛成立组委会,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业内资深专家组成。
第六条 竞赛组委会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竞赛实施办法、竞赛题库等文件;
(二)组织并指导竞赛活动开展;
(三)研究确定竞赛奖励等有关事项。
第七条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第三章 参赛主体及人员
第八条 本次竞赛以建筑企业项目部或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为单位组队方式进行参赛。
第九条 建筑企业以施工项目部为代表队参赛,每个建筑企业可申报若干个代表队;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以企业为代表队参赛,限报一支代表队。
第十条 每支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项目部代表队须有1名项目班子成员参加,劳务企业代表队须有劳务企业负责人参加,参赛选手须具有3年以上劳务管理经验。
第四章 竞赛内容及形式
第十一条 竞赛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建筑劳务实务两部分。政策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市〔2021〕29号)等。
建筑劳务实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实务操作、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建筑劳务管理标准》(T/CCIAT 0015—2020)、《建筑劳务管理》标准教材等内容。
第十二条 预赛采用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各参赛代表队登入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平台(http://www.zgjzy.org.cn/menu_73.html)进行线上报名及预赛,预赛内容以建筑劳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为主,竞赛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及判断三种类型。
第十三条 决赛采取现场同台竞答的方式进行,采用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种题型,竞赛内容以建筑劳务管理政策法规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务为主。
第十四条 通过报名审核的参赛代表队,组委会将组织参加线上预赛。每支参赛代表队的3名选手均需参加竞赛,各代表队中3名选手的平均分作为预赛最终得分。
第五章 竞赛等级设置
第十五条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按得分高低确定。
第十六条 竞赛结果中,一等奖比例不超过25%,二等奖比例不超过35%,三等奖比例不超过40%,另根据报名参赛情况设优胜奖若干。
第十七条 各参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并提交,已报名但未参赛者,成绩按0分处理。
第六章 竞赛程序
第十八条 竞赛程序分为报名、预赛及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建筑企业项目部、劳务企业通过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平台线上报名,竞赛办公室进行初审。
(二)预赛。通过初审的代表队登入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平台,进行线上答题。
(三)决赛。组委会组织入围决赛的代表队进行决赛。决赛成绩由评委根据各代表队现场表现情况评分。最终成绩以决赛成绩为准,从高至低排列名次。
第七章 竞赛奖惩
第十九条 向竞赛获奖代表队颁发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证书。
第二十条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将竞赛成果在建筑供应链大会上进行发布。
第二十一条 参与竞赛评审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于有影响竞赛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人员,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采取通告并取消其参加竞赛相关工作资格等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举办首届建筑劳务管理知识竞赛的通知(建协〔2024〕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