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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筑业仲裁服务中心受理案件工作要求及受案流程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21-07-28
 各会员单位:
   由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和南昌仲裁委员会联合成立的“江西建筑业仲裁服务中心”已经挂牌并开展工作。本服务中心遵守《南昌仲裁委员会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适用《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各会员单位可以选择通过南昌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并在纠纷发生时将仲裁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提交本服务中心,本中心将指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现将受案要求及受案流程通告如下:
一、关于案件受理要求
1、仲裁受理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建筑材料及设备租赁合同等),可以申请仲裁。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有身份关系的纠纷,依法应当由形成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具体情况可以向本服务中心现场咨询。
2、申请仲裁条件
向南昌仲裁委申请仲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主要包括:
(1)申请人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合同中有提请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或专门订立的仲裁协议;
(4)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关于受案流程
     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欲申请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以携带申请材料到本中心办理预受理手续,本中心有专人负责接待。
(1)申请人填写登记表,本中心安排专家审查材料;
(2)当事人咨询的纠纷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的,告知原因,并指导当事人向准确的受案机构申请立案;
(3)当事人咨询的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的,向申请人介绍仲裁全过程(包括收费标准、仲裁保全、仲裁庭如何组成、如何选择仲裁员、仲裁案件的仲裁流程、仲裁执行等)。
(4)引导当事人到南昌仲裁委立案大厅办理立案申请手续。
三、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东四路23号龙式大厦B栋5楼。
    联系人及电话:柳卫红,18770055947。
    本中心竭诚为所有会员服务!

                        江西建筑业仲裁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3日

附件:江西建筑业仲裁服务中心预受案登记表
 
江西建筑业仲裁服务中心预受案登记表
年  月  日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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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经办人:
联系方式:
案情概况(申请人填写)  
 
 
 
 
 
 
专家意见  
 
 
副主任审核意见  
 
主任审批  
 
 
 
备注:申请人和案情概况栏由申请人的经办人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