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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国家有关部门可能会以相对密集的频率,出台或公布一批新的、对建筑业市场和建筑企业发展影响广泛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政策文件。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住建部制定的《房屋市政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法》修订版等等。新的法律法规会给建筑市场、建筑企业的发展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如何应对新变化、新问题?如何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如何把握新的现实机遇与挑战?经华东地区相关建筑业协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华东地区)建筑企业法务工作长三角论坛。希望通过这次会议,探讨企业间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的一些积极做法,交流各自企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提升整个行业法务工作的水平。
一、会议组织
会议主题:新的法律制度环境下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挑战与机遇;
主办单位:江西省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建筑时报社 盈科律师事务所
协办单位:赣、鲁、闽、苏、浙、沪、皖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工作委员会。
二、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
会议报到:10月18日(周四)下午13:00至20:00;
正式会议:10月19日(周五)上午9:00开始,会议一天;
会议地点:上海宝山宾馆(宝山区牡丹江路1813号);
参加对象:赣、浙、苏、皖、闽、鲁、沪建筑业协会领导;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负责人;各地建筑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总经理、法务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各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其他关心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人士。
三、会议主要议题和内容
上午议程主要是:
1.开幕式:
2.专家演讲
A:《司法解释二》将会对建筑企业工程纠纷案件处理带来哪些影响?(演讲嘉宾:主持或参与制定《司法解释二》法官、专家);
B:招标投标法修订的思路及其给市场可能带来的几大变化,及其应对策略(演讲嘉宾:著名招投标法专家)。
C:在当前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演讲嘉宾:著名建筑房地产法律专家)。
下午的主要议程:
1.交流发言:邀请赣、苏、皖、鲁、浙、沪、闽等地建筑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和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围绕“新的法律制度环境下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挑战与机遇”这个主题,结合企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做交流发言(具体交流内容见附件一)。
2.会议总结。
四、会务工作要求
1 .参会报名方式:请参加会议代表填写回执(见附件二),于10月12日前以电邮、快递、邮寄、传真等方式,报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412室。
联系人:傅志荣 手 机:13970031727
传真:000-66666666 邮 箱:119025872@qq.com
2.会议费用:参会人员每人缴纳会务费900元(各市建协免收一人),会议用餐、资料由会务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用自理。
3.会议交流材料征集:欢迎参会代表根据本单位法务工作的实践,以及本次论坛的“主要内容和议题”撰写交流材料,参与会议互动(见附件一)。符合要求的交流材料,我们将整理入册。
附:1.第三届(华东地区)建筑企业法务工作长三角论坛交流材料征集通知
2.第三届(华东地区)建筑企业法务工作长三角论坛回执
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建筑时报社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