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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企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承诺要点》的通知
赣建协[2014]6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精神,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全省建筑企业重诺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和部署,决定在全省建筑企业开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承诺活动。现将《江西省建筑企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承诺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各会员单位认真对照,并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和兑现。
专此通知。
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7月18日
2014年7月18日
江西省建筑企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承诺要点
为维护江西省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西省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法章、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自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具体承诺要点如下:
一、确保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业务,不以其他企业的名义、不出借资质证书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承揽工程;
二、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与建设单位或者与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不参与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依法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决不开工建设;
四、不将中标承包的工程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不恶意拖欠合法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隐瞒、谎报、漏报、拖延报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专业技术岗位、技术工种的从业人员坚决做到持证上岗,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九、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十、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如有以上十项违法违规行为,本企业愿意接受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并愿意按照规定交纳违约金,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业务。